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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教育装备采购中心原副主任马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0年5月,某市教育装备采购中心发生教学设备安全责任事故。处级干部马某在负责校园安全设施采购期间,未履行审查职责,收受某供应商回扣共计15万元,致使不合格监控设备流入多所中小学。该设备因质量缺陷导致两起重大安全事故,造成3名学生重伤及200余万元财产损失。2022年1月,事故责任单位举报马某失职行为,经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发现其长期存在不作为问题。马某在初审阶段以'程序无误'为由拒不配合,后在再审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认罪悔罪。该案件暴露出国企采购监管机制的重大漏洞,导致公共安全风险持续累积。

审理过程

原审因证据链不完整被判无罪,检察机关抗诉后启动再审程序。法院调取审计报告及第三方检测数据,确认马某未履行监管职责与事故的因果关系,最终作出有罪判决。

判决结果

马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其收受的15万元回扣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玩忽职守罪;《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职务犯罪调查条款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国企人员须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教育领域监管失职将引发严重公共安全风险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