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自然资源局原副局长赵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2年11月间,某省自然资源局原副局长赵某在负责土地出让审批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地未履行法定审核职责。其在审查某地块出让方案时,对关键性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报告形式审查流于表面,致使违规出让的工业用地被低价成交,造成国有资产流失280万元。赵某明知该地块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却未按规定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导致开发商在未完成地质勘查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引发矿坑坍塌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20万元。2023年5月,审计部门在专项审计中发现该问题线索,经调查核实后移送检察机关。赵某在侦查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认罪认罚,但其玩忽职守行为已严重破坏土地管理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审理过程
本案经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被告人赵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期间依法调取新证据,最终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被告人赵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其违法所得280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土地出让审批职责,强化应急处置意识,防止因失职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