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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司法局林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至2022年10月期间,某市司法局执法科科员林某在办理行政执法案件时,因未认真履行案件审核职责,对某企业涉嫌违法的案件未依法查处,导致该企业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国家补贴200万元。林某在明知案件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下,故意隐瞒证据、篡改执法记录,致使违法行为持续发生。2023年3月,群众通过信访渠道举报该局监管失职问题,市纪委监委介入调查后发现林某长期对行政执法案件审核流于形式,其行为直接造成国家经济损失达300万元。案件审理期间,林某虽承认工作失误但拒绝退赔违法所得,检察机关认定其构成玩忽职守罪。林某的失职行为严重破坏司法执法公信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审理过程

2023年4月市监委对林某立案调查,同年6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3年8月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被告人林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违法所得200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警示司法执法人员须恪守监管职责,杜绝形式主义工作作风,维护法治权威与公共利益。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0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