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金融监管局科员韩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至2022年期间,韩某在担任某市金融监管局科员期间,负责辖区内金融机构贷款审批工作。其利用职务便利,故意放任某企业通过伪造财务报表、虚报项目资金额度方式骗取贷款审批,导致200万元贷款资金被违规发放。在审批过程中,韩某未按规程核实抵押物真实性,对明显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未启动调查程序,致使贷款资金被用于非法活动。2023年4月,某市巡视巡察组在金融领域专项检查中发现该局审批流程存在重大漏洞,遂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经审计确认,韩某所在部门因审批失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300万元。案发后,韩某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认罪认罚,但其行为已严重损害金融监管秩序,导致多家企业因资金链断裂出现经营风险。
审理过程
一审法院于2023年6月立案受理,经公开审理后判处韩某有期徒刑五年;韩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于2023年9月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被告人韩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其所在单位被责令整改并处行政处罚。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三百九十七条之一,《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金融监管部门必须强化审批责任意识,防止权力寻租破坏金融秩序,凸显巡视巡察在监督制约机制中的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