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国资委改制项目负责人钟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2年6月,钟某在担任某省国资委改制工作组组长期间,负责监督某省属国企资产处置工作。其明知该企业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未履行监管职责督促整改,违规批准高风险资产拆分方案。2022年8月,因未落实隐患排查导致企业发生特大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20万元。案件由省纪委监委在国企改制审计中发现线索并移送检察机关。钟某到案后主动交代问题,配合退缴全部非法所得280万元,但未主动赔偿企业损失。该事故引发多起次生灾害,导致3名职工伤亡及周边环境严重污染,暴露出改制过程中监管体系严重失守问题。
审理过程
2022年9月检察机关立案侦查,2023年1月完成证据收集,2023年4月提起公诉,2023年6月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判决结果
钟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其违法所得280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十三条
案件意义
警示国企改制关键岗位人员应严守监管职责,防止因失职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