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金融监管部门原副局长韩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韩某自2018年起任某省金融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信贷审批工作。其在审核金融机构贷款项目过程中,对申报材料真实性不核实、审批流程不执行,违规为12家关联企业办理总额超300万元的贷款许可。通过伪造审查报告、篡改审批意见等方式,帮助相关单位骗取国家财政贴息资金。2021年巡视巡察发现某省农商行资金异常流动线索后,纪委监委对韩某启动调查,查实其长期放任审批流于形式,导致监管漏洞致使非法资金流入房地产领域。韩某在初审阶段主动退缴部分违法所得,但未如实交代全部犯罪事实。该案造成国家财政损失逾5000万元,引发区域性金融风险隐患。
审理过程
案件由巡视巡察发现线索,经省纪委监委初核后立案调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一审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韩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之一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金融监管人员必须严守审批职责,杜绝形式主义,防范系统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