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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行政审批局原局长崔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某市行政审批局在处理某重点工程项目审批过程中,崔某作为局长未履行应急处置职责。其明知项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却因疏于监管导致审批程序违规,致使企业未按规范落实安全措施。2021年7月,该企业施工时发生坍塌事故,造成3人伤亡、直接经济损失逾200万元。经调查发现,崔某在事故应急响应中未及时启动预案,且在事发后隐瞒关键证据。案发后,崔某主动退缴个人非法所得1.2万元,对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事故暴露行政审批领域监管缺失,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崔某的失职行为严重破坏政府公信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审理过程

案件经群众举报启动再审程序,原审因证据不足判决崔某无罪。再审期间检察机关补充调取了事故现场监控、审批档案等关键证据,最终由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改判。

判决结果

崔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涉案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玩忽职守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警示行政审批领域领导干部须严守职责边界,强化应急处置责任意识,杜绝形式主义工作作风。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