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处长邓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0年6月至2022年3月,邓某在担任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科处长期间,利用负责招投标监管的职务便利,多次擅离职守未履行现场监督职责。其通过默许投标单位伪造资质文件、协助篡改评标结果等方式,导致3个市政工程项目被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中标,造成公共资源严重流失。案发后经审计查明,相关项目直接经济损失达4.8万元,资金因监管失职被违规挪用用于个人投资。纪委监委在调查某县工程项目腐败问题时发现邓某长期存在考勤造假、工作日频繁外出等异常行为,经立案调查确认其玩忽职守事实。邓某在初核阶段主动交代部分问题,但未退缴全部违法所得,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审理过程
纪委监委依线索立案调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认定邓某玩忽职守犯罪事实。
判决结果
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邓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涉案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基层自治组织人员必须恪守监管职责,擅离职守导致公共资源受损将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