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省自然资源局原局长肖某应急处置失职案

某省自然资源局原局长肖某应急处置失职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2年11月期间,肖某在担任某省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负责土地出让审批工作。其在某重点产业园区土地出让项目中,未履行监管职责,对开发商违规缴纳保证金行为放任不管,导致该地块以低于市场价30%的价格成交。2022年7月某县发生暴雨引发地质灾害,肖某未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致使政府应急用地审批延误12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80万元。案件系某省审计部门在2023年专项审计中发现土地出让资金异常流动线索,经监察委调查核实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肖某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退缴非法所得150万元,并对失职行为供认不讳。其失职行为致使国家土地出让收益流失,且延误应急用地审批导致灾后重建工程受损,社会影响恶劣。

审理过程

2023年5月案件线索移送某省监察委员会,经立案调查形成完整证据链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3年9月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此案。

判决结果

被告人肖某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三个月,涉案违法所得150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应急处置职责边界,强化土地出让全流程监管意识,防止因失职造成重大公共财产损失。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4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