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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副主任叶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7月至2022年11月,叶某在担任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期间,负责监督招投标项目合规性。其通过默许投标人伪造资质文件、违规设置评标条件等方式,导致3个市政工程项目出现围标串标行为。因未履行审核职责,致使中标单位实际支付的工程款较合理价低12%,造成国有经济损失约30万元。2023年3月,巡视巡察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叶某所在部门监管严重失职问题,随即启动调查程序。叶某在初核阶段如实交代问题,但未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经审计确认,其失职行为直接关联某市政工程因质量问题引发的后续维修费用,致使公共财政支出增加8%。

审理过程

案件由巡视巡察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初核,经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后移送审查起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

判决结果

被告人叶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

案件意义

该案凸显招投标监管岗位人员履职缺失对公共资源安全的威胁,警示公职人员须恪守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