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土地出让领域谭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8月至2023年5月,谭某在担任某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征收科科长期间,利用负责土地出让审批的职务便利,多次擅离职守未履行监管职责。在某工业园区土地出让项目中,其故意回避对开发商资质审核,导致3宗土地以低于市场价30%的价格违规出让,涉案金额达280万元。谭某收受开发商给予的现金贿赂共计150万元,并将赃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投资理财产品。2023年10月,某县纪委监委在专项督查中发现该线索,经立案调查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谭某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行为造成国家土地出让收入流失280万元,直接导致地方财政损失及后续开发项目烂尾,引发群众强烈不满。案件经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谭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二审程序依法进行。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市纪委监委初核、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及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程序,最终作出终审判决。
判决结果
谭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其违法所得280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九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基层自治组织人员必须恪守岗位职责,土地出让领域监管缺位易引发重大经济损失,需强化权力制约与问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