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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生态环境局原局长田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2年,田某在担任某省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分管环境执法与项目审批工作。其通过篡改污染企业整改验收材料、默许违规排污企业逃避监管等方式,对12家重点污染企业放任不管,致使某流域出现严重水体污染。期间,田某收受企业贿赂共计15万元用于干预执法检查,导致某化工企业非法排放有毒物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20万元。2023年3月,纪委监委在核查群众举报的环保举报失实问题时,发现田某长期不履行监管职责的线索,随即启动调查程序。经审计发现其经手的38个环保项目存在重大监管漏洞,相关企业通过伪造环评报告骗取补贴资金50万元。田某在调查中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承认其滥用职权导致生态环境受损,造成某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退化、群众健康风险增加等严重后果。

审理过程

2023年4月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同年7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3年12月某省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本案。

判决结果

田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涉案违法所得全部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公职人员必须恪守监管职责,玩忽职守导致重大公共利益受损将依法严惩。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0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