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行政审批局原副局长陈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陈某自2019年起担任某省行政审批局重点项目审批处处长,负责辖区内重大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期间,其在审核过程中故意简化程序,对申报材料真实性不核查,致使3个不符合条件的项目获批,造成公共资金流失风险。2021年审计发现审批流程存在重大漏洞,追查中发现陈某通过亲属代收企业贿赂共计2.8万元,用于个人日常消费。案发后陈某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承认其长期对审批工作漠视,导致多个违规项目得以实施。该行为直接造成财政资金浪费达470万元,且引发群众对政府公信力的质疑。陈某在侦查阶段多次供述其故意放任审批流于形式,仅以'工作压力大'为由推脱责任。案件经某省纪委监委立案调查,最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省纪委监委初查后立案,由省检察院提起公诉,某省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被告人陈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陈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其违法所得2.8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玩忽职守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 事业单位人员身份认定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行政审批权力必须严格规范,任何形式的程序虚化都将面临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