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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任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期间,任某在担任某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科员时,多次未履行审核职责。其通过故意忽略供应商资质审查、篡改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等方式,为某企业违规中标提供便利。在3个政府采购项目中,累计造成国家经济损失逾280万元,部分资金被用于个人消费及偿还债务。2023年3月,审计部门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异常数据,经监察机关调查确认任某存在严重监管失职行为。任某在初审阶段主动退缴赃款120万元,但剩余160万元未予追回。案件暴露出政府采购领域监管机制流于形式,导致公共资源浪费和腐败风险加剧。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市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一审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被告人任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任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涉案剩余赃款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政府采购监管人员须恪守职责,防止权力缺位导致公共资源流失。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