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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厅级干部韩某玩忽职守再审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1年期间,韩某在担任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时,利用审批权限对招标项目实行形式审查。其通过伪造企业资质文件、篡改评标报告等方式,导致三家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违规中标,累计造成国家经济损失30万元。案件因审计部门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异常资金流动线索而启动,经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查明韩某在审批过程中长期疏于监管,且对举报线索故意回避核查。韩某在初审阶段曾主动退还部分款项,但未如实交代全部违纪事实,最终被认定存在严重玩忽职守行为。其违规审批行为致使多个工程项目质量不达标,引发群众信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审理过程

案件经审计发现线索后启动再审程序,检察机关调取2018-2021年招投标档案,经司法审计确认损失金额,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采纳鉴定意见。

判决结果

韩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其违法所得25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

案件意义

警示招投标领域基层干部须严守审批程序,杜绝形式主义,防止权力监督真空引发公共资源浪费。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