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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行政审批局原科员马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2年11月期间,马某在担任某县行政审批局企业登记窗口科员时,利用负责企业设立登记的职务便利,对多家未达资质条件的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未履行实质审查义务。通过虚构经营场所证明、伪造股东身份材料等方式,违规办理12家注册资本未实缴企业的营业执照,导致县财政因这些企业虚假纳税申报损失税款共计48万元。2023年5月,纪委监委在核查某企业偷逃税款案件时,发现马某在审批过程中存在重大疏漏,遂启动调查程序。经查证,马某在明知企业材料造假的情况下,仍以'工作繁忙'为由未按规定流程办理,且收受企业赠送的购物卡共计2万元。案发后,马某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认罪悔罪,其行为造成国家税收重大损失,引发群众对政务服务公信力的质疑。

审理过程

一审由某县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马某对指控事实无异议。因马某提出管辖权异议并要求补充证据,案件经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最终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被告人马某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责令退缴违法所得2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行政审批人员须严守监管职责,杜绝形式审查,切实维护行政许可制度公信力。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