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财政局采购科原科员丁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8月,某市一政府采购项目在丁某负责审核环节中,其未严格履行监管职责,疏于审查供应商资质及产品检测报告,致使某建筑公司以虚假资料中标。该供应商提供的消防器材存在严重质量缺陷,导致2022年3月项目投入使用后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名施工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180万元。案发后,某市应急管理局在事故调查中发现丁某履职严重失职问题,于2022年5月将线索移送检察机关。经查,丁某在项目审批过程中收受供应商给予的购物卡价值共计6万元,用于个人日常消费。一审阶段,丁某对失职行为供认不讳,但辩称未直接导致事故,后主动退缴全部赃款。案件审理期间,相关部门追回部分损失,但事故造成的社会影响及公共财产损失已难以挽回。
审理过程
检察机关于2022年6月对丁某立案侦查,同年11月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于2023年1月作出判决,丁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于2023年4月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丁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其收受购物卡行为另构成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三百八十五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政府采购领域基层公务员须严守职责边界,重大安全失职行为将面临严厉刑事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