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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某县教育局原处长孙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某市某县教育局负责校舍改建项目的孙某,在审批施工方案时未履行审核职责,收受承包商王某所送好处费15万元。其明知施工单位资质不符仍签字通过,违规压缩工期导致某中学新建教学楼在竣工验收前发生坍塌事故,造成3名学生重伤、直接经济损失逾20万元。案发后,县纪委监委介入调查发现孙某在项目决策中存在重大疏漏,其所在单位因管理混乱被通报批评。孙某归案后虽承认失职行为,但拒绝退缴赃款,致使事故善后赔偿资金缺口达18万元。该事故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导致县政府教育专项经费被暂停拨付,教育系统内部安全监管机制受到全面审查。

审理过程

案件由县应急管理局移送监察委立案调查,经委托审计机构核查资金流向,由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进入二审程序。法院一审认定孙某玩忽职守罪成立,二审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被告人孙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涉案赃款5万元已追缴,剩余10万元损失由其所在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刑法修正案(九)》第四十二条、《教育系统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第十五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国企教育系统管理人员须严守安全监管职责,玩忽职守导致公共安全事故将面临严厉刑事追责。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