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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教育厅原厅长罗某应急处置失职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某省发生一起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罗某作为省教育厅分管安全的厅级干部,未履行监管职责。其明知某私立学校食堂存在卫生隐患,却因收受该校负责人30万元贿赂而故意隐瞒问题,导致事件恶化。在应急处置过程中,罗某未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致使事故蔓延造成300余名学生食物中毒。案发后,相关部门通过审计发现其履职缺失问题,罗某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认罪悔罪。该事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80万元,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严重损害政府部门公信力。罗某利用职权干预应急处置程序,导致公共安全事件扩大化,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省监察委员会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经历立案侦查、审查起诉程序,后因原审判决存在事实认定错误进入再审程序,最终由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

判决结果

罗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其违法所得20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公职人员须恪守应急处置职责,滥用职权干预公共安全事件将面临严惩。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