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行政审批局原局长彭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19年至2022年期间,彭某作为某省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长期存在擅离职守行为。其在负责重大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时,多次无故缺席集体决策会议,对申报材料审查流于形式,致使3个不符合资质的企业违规取得审批许可。2021年某省审计部门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因彭某失职导致某产业园区项目未履行环评程序,造成国家财政损失4.8万元。经调查核实,彭某在明知审批流程存在重大漏洞的情况下,仍通过伪造签字、篡改审批记录等方式掩盖过错,涉案资金全部用于个人日常开支及馈赠亲属。2022年6月,某省纪委监委接到实名举报后启动调查,调取其近三年工作日志及审批档案,确认其累计127个工作日未履行岗位职责。彭某在审查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对失职行为供认不讳。该案件导致某省产业园区建设进度滞后,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8万元,同时引发群众对行政审批系统公信力的质疑。
审理过程
2022年6月立案侦查,同年9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3年1月某省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采纳证据后依法公开宣判。
判决结果
彭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违法所得4.8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领导干部须严守岗位职责,杜绝形式主义作风,维护行政审批制度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