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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主任杨某重大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3年6月期间,杨某在担任某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期间,负责监管重大招投标项目。其利用职务便利,对多个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招标项目未履行监管职责,故意放任中标企业违规操作。在得知某工程项目存在结构设计缺陷后,杨某未督促整改,导致该工程在竣工验收前发生坍塌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20万元。纪委监委在调查某企业串标案时,发现杨某长期存在不作为行为,遂启动问责程序。杨某在调查中承认未履行监管职责,但拒不退赃。该事故造成3名施工人员死亡、8人重伤,引发恶劣社会影响。杨某的失职行为直接导致公共财产重大损失,严重破坏招投标市场秩序。

审理过程

纪委监委依线索立案调查,经初步核实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件经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依法公开开庭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杨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玩忽职守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追缴违法所得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公职人员须恪守监管职责,对安全隐患零容忍,防止因失职造成不可挽回的公共损失。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