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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招投标领域基层人员肖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至2022年11月,肖某在担任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监管员期间,负责某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其利用审核疏漏,未严格查验投标企业资质,致使三家无施工资质的私营企业通过伪造材料方式中标,导致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造成3名施工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逾180万元。案发后审计部门在专项审计中发现该中心近三年招投标项目存在多起资质审核失职问题,经调查确认肖某在7个重点项目中均存在不作为行为,累计收受投标企业感谢费8.5万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案件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肖某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认罪认罚。

审理过程

一审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肖某有期徒刑四年,检察机关提起抗诉后,二审法院综合考虑事故危害后果及悔罪表现,最终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被告人肖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涉案赃款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警示基层招投标监管人员须严守职责边界,防止监管失职酿成公共安全事故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