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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行政审批局原局长黄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2年3月,某市行政审批局在处理某重点工程项目审批过程中,黄某作为局长未履行应急处置职责。其故意拖延审批流程,未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导致项目在突发环境事件中未能及时获得许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80万元。案发后,群众通过信访渠道举报其失职行为,引发相关部门调查。经查明,黄某在明知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仍放任审批程序违规操作,涉案金额达20万元,赃款用于个人投资及日常消费。案件审理期间,黄某主动退还部分违法所得并认罪悔罪,但未能弥补全部损失。该事件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害,且引发社会不良反响。

审理过程

一审因证据不足判决无罪,检察机关抗诉后,二审法院依法开庭审理,采纳关键证据并作出改判。

判决结果

被告人黄某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应急处置职责,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与安全。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19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