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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卫健委下属医院原副院长韩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4月至2022年11月期间,韩某在担任某市属公立医院副院长期间,负责医疗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其明知医院CT室存在设备老化、防护措施缺失等重大安全隐患,未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也未督促相关科室进行维修整改。在群众多次举报反映设备故障风险后,韩某仍以'设备运行正常'为由拒绝处理。2022年12月,因设备故障导致3名患者接受错误辐射治疗,造成医疗事故。经鉴定,该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4.8万元。案发后,韩某主动向纪委说明情况,但未退缴相关违法所得。2023年3月,其所在单位内部审计发现该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该医疗事故引发患者家属集体投诉,导致医院被通报批评并承担巨额赔偿责任。

审理过程

案件经群众举报线索启动,由市监委调查后移送检察机关,经一审判决后因证据瑕疵进入再审程序,最终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

判决结果

被告人韩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其所在医院被处以30万元行政处罚。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警示国企医疗管理人员须严守安全职责,玩忽职守可能引发严重公共安全事件,应依法追责。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18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