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自然资源局原局长程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至2022年11月,程某在担任某省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多次擅自离岗未履行土地出让监管职责。其在审批某县重点工程项目用地时,未按规定核查申报材料,导致违规审批面积达120亩,致使国家土地出让金损失380万元。2023年3月,群众举报其长期缺岗且项目存在违规操作,省纪委监委介入调查发现程某在2021年7月曾连续15天未到岗履职,且未对违规审批行为进行整改。程某对部分违纪事实予以承认,主动退缴违纪所得12万元,但对重大损失认定存在异议。该行为造成国有土地资源严重浪费,引发群众强烈不满,破坏土地管理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审理过程
原案因证据不足未予认定,经群众举报启动再审程序。省监委重新调取审批档案,检察机关补充侦查后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再审判决。
判决结果
程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其所在单位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整改土地审批流程。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警示领导干部须恪守岗位职责,杜绝因擅离职守导致国家利益受损,强化对土地出让等关键领域的监督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