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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司法系统曾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19年6月至2022年4月,曾某在担任某市司法局行政审批科科员期间,利用负责法律援助案件审批的职务便利,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降低审核标准。通过伪造材料、篡改审批流程等方式,违规通过12起法律援助案件,致使国家财政拨付的法援资金被非法截留。涉案金额达280万元,其中150万元用于个人投资,其余资金被其亲属占有。2022年5月,巡视巡察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司法局法援资金异常流向,经核查锁定曾某违法线索。曾某在初审阶段主动退还赃款80万元,但剩余赃款仍无法追回。该行为导致国家损失200万元,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审理过程

经巡视巡察线索移交,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

判决结果

被告人曾某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其违法所得280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玩忽职守罪;《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职务违法调查程序。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司法执法领域人员必须严守审批职责,防止权力寻租破坏法治秩序。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4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