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生态环境局应急处处长徐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某市生态环境局应急处处长徐某在处置某化工企业废水泄漏事故时,未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故意拖延监测报告提交时间。其通过篡改现场数据、隐瞒关键信息方式,为涉事企业争取整改缓冲期,导致污染物持续扩散至周边三县,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逾300万元。该案系纪委监委在审查某环保督察整改案件时发现徐某多次违规审批危险废物转移手续线索,经立案调查确认其长期存在不作为行为。徐某在审查阶段主动退缴违规收受的企业礼品折合人民币80万元,对失职行为供认不讳。事故引发重大生态破坏,致3000余亩农田受污染、1200名居民健康受损,相关企业被追加罚款及生态修复费用总计280万元。徐某的玩忽职守直接导致监管失效,形成重大安全隐患。
审理过程
原审因证据不足未认定玩忽职守罪,再审程序中检察机关补充调取了环境监测数据、内部审批记录等关键证据,经法院审理确认徐某存在重大失职行为。
判决结果
徐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其违规收受的80万元已全部退缴,相关单位被追缴违法所得并给予通报批评。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应急处置职责,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将依法严惩,凸显生态环境监管领域责任落实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