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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级干部于某应急处置失职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某市发生一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于某时任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负责应急物资采购招投标工作。其在审核投标文件时,故意忽略某投标公司不具备资质的异常情况,违规通过审批导致该公司中标。事故发生后,于某未按规定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延误救援时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20万元。案件系某省审计部门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异常资金流向,经核查锁定于某存在重大过失。于某在调查阶段主动退缴违法所得150万元,并对失职行为供认不讳。该事故导致3名工作人员重伤,暴露出招投标监管严重漏洞,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审理过程

某市监察委依审计线索立案调查,经司法审计确认损失事实,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某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依法查明于某玩忽职守罪行。

判决结果

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于某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追缴违法所得15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招投标领域公职人员必须严守职责边界,应急处置失职将导致不可挽回的公共安全损失。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