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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卫健委处级干部高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高某在担任某市卫健委医药采购监管处处长期间,对医疗器械招标采购流程长期不履行监管职责。其通过篡改供应商资质审核材料、默许虚假发票入账等方式,导致三家无资质企业违规中标,涉案金额达280万元。审计部门在2023年3月专项审计中发现某医院采购环节存在重大异常,经追溯发现高某在审批环节故意放任监管失灵。高某在案发后退还部分赃款共计120万元,但仍有160万元用于个人投资及挥霍。该案造成某市三家医院采购不合格医疗器械,直接经济损失逾200万元,引发多起患者医疗事故。高某在初审阶段拒不认罪,后在二审期间主动提交悔过书并配合调查。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市监察委员会初查后移送检察机关,一审由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提出上诉,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被告人高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其单位被责令整改并追缴全部违法所得。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玩忽职守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警示医疗监管领域需强化责任意识,防止因履职缺位损害公共健康安全。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