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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医疗系统科级干部袁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4月至2023年6月间,袁某在担任某市人民医院设备采购科科员期间,利用负责医疗器械采购审批的职务便利,对多家无资质企业提交的采购申请未履行审核义务。其通过伪造审批文件、篡改招标程序等方式,为相关企业违规获取采购资格,致使300余万元国有资产流失。案发后,纪委监委在核查某医药公司虚开发票案时发现袁某长期存在审批程序造假问题,遂启动调查程序。袁某在初核阶段退缴全部赃款,并主动交代其通过亲属账户转移部分非法所得的行为。该行为导致医院采购的医疗器械质量不达标,造成患者医疗事故风险增加,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审理过程

2023年7月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同年11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4年1月法院一审公开审理,认定袁某玩忽职守犯罪事实成立。

判决结果

袁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其非法所得300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玩忽职守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国企基层人员必须严守审批程序,防止权力寻租损害国有资产安全。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4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