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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自然资源局原处长任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0年至2023年期间,任某在担任某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出让监管处级职务时,负责审核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其明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矿区违规建设项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却收受企业贿赂共计150万元,故意不履行监管职责,未要求企业整改违规施工行为。2022年6月,某县发生因违规开采导致的山体滑坡事故,造成3名施工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逾200万元。案件经某省审计部门专项审计发现异常资金流动线索,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任某在审查起诉阶段退缴赃款80万元,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行为导致公共安全重大风险,严重损害政府监管公信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某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经审理认为任某构成玩忽职守罪,于2023年12月作出一审判决。

判决结果

被告人任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基层监管人员须恪守职责,对土地出让等重点领域隐患整改失察将面临法律严惩。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