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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税务系统省部级干部何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19年1月至2021年6月期间,何某任某省税务局副局长,主管税收征管工作。其在审核某省属国有企业增值税退税申请时,明知企业存在虚开发票、隐瞒收入等违规行为,仍授意下属伪造审核材料,未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导致该企业通过虚假申报骗取退税款共计120万元。2021年10月,某市审计部门在专项检查中发现税务系统监管漏洞,经追溯发现何某渎职行为,遂移交检察机关。何某到案后主动退缴全部赃款80万元,并供述全部犯罪事实。案件造成国家税款重大损失,影响该省税务系统公信力,引发多起企业偷逃税款连锁反应。何某作为省部级干部,长期疏于对重点企业的税收监管,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审理过程

检察机关于2021年11月立案侦查,经三个月调查形成完整证据链,于2022年2月提起公诉。法院于2022年5月进行一审审理,组织法庭调查与辩论。

判决结果

何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其退缴的80万元赃款予以没收,剩余损失由其所在单位责令赔偿。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玩忽职守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税务系统领导干部须恪守监管职责,玩忽职守造成国家税款重大损失将依法严惩。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19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