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生态环境厅原厅长许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3年6月期间,许某在担任某省生态环境厅厅长职务时,对辖区内重点流域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不履行监管职责。其明知某化工企业未取得环评批复,仍违规批准项目环评报告并发放排污许可证,导致企业长期违法排污。许某收受该企业贿赂共计420万元,用于个人购房及投资理财。2023年7月,某省审计部门在环保资金专项审计中发现该企业虚报环保支出数据,溯源调查揭发许某监管失职行为。案发后,许某主动退缴赃款280万元,但剩余60万元已挥霍。该企业违法排污造成流域生态严重受损,直接经济损失达300万元以上,导致政府环保资金流失并引发公众强烈不满。许某作为事业单位厅级干部,本应严格履行生态环境监管职责,却因玩忽职守致使重大环境事故的发生。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省监察委员会依审计线索立案调查,经某省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某省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许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涉案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该案凸显环保监管领域玩忽职守的严重危害,警示公职人员须恪守监管职责,避免因失职造成生态灾难和公共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