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交通局原局长孙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孙某在担任某省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期间,对多个高速公路项目审批流于形式。其通过纵容下属伪造施工资料、降低审查标准等方式,导致12个违规项目获得审批,涉案金额达1500余万元。孙某本人未直接索贿但默许亲属收受企业贿赂,累计获取非法利益50万元用于境外投资。2023年3月,某省审计厅在专项审计中发现项目资金异常流动,经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后移送检察机关。孙某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系列违规审批造成公共财产重大损失,引发多起工程质量事故,直接导致国家损失逾800万元。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省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经某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某省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五年。孙某不服提出上诉,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孙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涉案违法所得全部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公职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监管职责,形式主义作风将引发严重公共财产损失,需依法严惩失职渎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