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医疗系统程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2年11月,程某在担任某市卫健委下属某医院副院长期间,负责医疗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其利用职务便利,对医院采购的三批价值28万元的医用氧气设备存在的质量隐患视而不见,故意不履行整改职责,导致设备在临床使用中多次出现供氧不足事故。期间收受医疗器械供应商王某所送好处费共计1.2万元,全部用于个人日常开支。2023年5月巡视巡察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该院氧气系统多次故障,经调取监控录像和设备检测报告,确认程某存在重大失职行为。案发后程某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承认未履行监管职责的过错,但未能有效挽回因设备故障导致的3例患者缺氧昏迷事件。该事件造成医院被责令停业整顿60日,直接经济损失达45万元。
审理过程
案件由巡视巡察组移交检察机关,经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后,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一审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程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其收受的好处费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九十三条
案件意义
暴露基层医疗监管人员履职缺位问题,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医疗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