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自然资源局原科员陈某玩忽职守致重大安全事故案
案件事实
2022年5月至2023年8月,陈某在担任某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审批科科员期间,负责监管某工业园区用地安全评估工作。其在审核过程中未履行法定核查职责,对某建设公司提交的虚假地质勘察报告签字认可,导致违规施工的地下管网项目未按规范进行安全评估。2023年11月,该工程因施工不当引发地面塌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案件系某市审计局在专项审计中发现陈某所在部门存在土地审批程序漏洞而移送检察机关。陈某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退缴违法所得25万元,并对失职行为供认不讳。经评估,其玩忽职守行为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且未及时采取有效监管措施,严重违背了国企人员应尽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再审抗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原审被告陈某在庭审中承认玩忽职守行为,法院采纳审计机关专业意见并组织专家论证。
判决结果
陈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其违法所得25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玩忽职守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国企人员须严守土地出让安全监管职责,玩忽职守行为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公共财产损失,应依法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