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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税务局原局长范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1年期间,某省税务局在税务稽查中发现下属分局存在电子税务系统数据漏洞隐患,范某作为该局时任局长,明知系统存在可能导致巨额税收流失的风险,却未组织整改。其以'系统运行正常'为由,对审计部门指出的问题置之不理,导致该省连续三年出现征管数据异常,累计造成税收流失达15万元。2022年审计署专项审计发现该问题后,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查明范某在明知隐患的情况下,多次拒绝落实整改要求,甚至篡改内部监管报告。范某在初审阶段承认失职行为,但未主动退赔损失。该案件暴露出税务系统监管失守问题,导致大量纳税人偷逃税款未被及时追缴,严重损害国家财政安全。

审理过程

案件经审计署移送后启动再审程序,纪检监察机关配合检察机关完成证据补充,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范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涉案损失由其所在单位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警示领导干部须严守监管职责,切实防范系统性风险,维护国家税收安全。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0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