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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住建局王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至2022年12月期间,王某担任某县住建局工程监管科科长,负责辖区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的安全审查工作。在某市政道路扩建项目中,王某明知施工方未按规范设置防塌方措施,且多次收到群众举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仍故意隐瞒问题并违规签字验收,导致工程发生坍塌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20万元。2023年3月,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该项目异常数据,经调查核实王某长期未履行监管职责,且在事故后伪造检查记录销毁证据。王某在侦查阶段主动交代问题但未退赃,其行为造成3名施工人员死亡、15户居民房屋受损的严重后果,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审理过程

2023年4月检察机关对王某立案侦查,同年7月移送审查起诉,9月某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王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其所在单位被责令整改并追缴全部违法所得。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警示基层监管人员必须恪尽职守,杜绝因失职渎职损害公共利益与群众生命安全。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