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医疗物资采购中心处长汪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汪某原任某市医疗物资采购中心采购处处长,2021年至2023年期间负责全市公立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工作。其在审核供应商资质时故意疏忽,未按规定开展实地考察及质量检测,致使三家无资质企业违规中标。2022年6月某三甲医院因使用汪某渎职导致流入的不合格心电监护仪发生电路短路事故,造成2名医护人员重伤、1名患者死亡。经审计查明,汪某通过伪造验收报告、违规操作采购程序等方式,帮助供应商非法获取合同款共计320万元,其中150万元用于个人投资亏损,其余资金用于日常消费。2023年8月巡视巡察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其违纪线索,经纪检监察机关初核后移交司法机关。汪某在初查阶段主动交代部分事实,但未退缴全部违法所得。案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逾800万元,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市监委立案调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一审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后判处汪某玩忽职守罪。汪某不服提起上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汪某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违法所得320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国企管理人员必须恪守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将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