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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卫健委原主任石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至2023年3月期间,石某在担任某省卫健委主任职务过程中,负责医疗设备采购与医院安全监管工作。其利用审批权多次收受医疗器械供应商贿赂,累计金额达120万元,故意放任虚假检测报告流入医疗系统,导致三家三级医院使用不合格设备,引发两起重大安全事故。2023年7月,群众举报揭露其受贿行为,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发现其长期存在监管失职问题。石某在初审阶段仅承认部分违纪事实,后在再审程序中主动退缴赃款80万元,并供述未及时履行安全检查职责导致患者伤亡。案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逾200万元,两起事故共致7名患者死亡,严重损害医疗系统公信力。

审理过程

案件经群众举报启动再审程序,纪检监察机关调取医疗设备采购档案,检察机关介入补充侦查,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采纳关键证据。

判决结果

石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其收受的120万元贿赂已追缴80万元,剩余部分依法予以没收。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警示省部级医疗管理者须严守安全监管职责,玩忽职守导致公共安全事故将面临严厉刑罚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4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