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税务局科员何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期间,何某在担任某市税务局基层税务所管理员职务时,利用审核企业税务登记资料的权限,对未实际经营的空壳公司提交的虚假材料未履行核查义务。其通过伪造企业经营状况证明文件、篡改税收申报数据等方式,违规办理税收优惠审批手续,导致15家不符合条件企业骗取国家税收减免共计120万元。案发后经税务稽查部门专项审计发现异常数据,通过调取审批档案、走访企业核实等手段锁定何某渎职行为。何某在调查中未主动退赃,仅承认部分违法事实,造成国家税款重大损失,破坏税务机关公信力,引发纳税人对审批程序的广泛质疑。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市监察委员会依线索初步调查,经检察机关批准立案侦查,历时8个月完成证据收集,于2023年3月移送审查起诉,同年6月法院一审公开审理。
判决结果
何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涉案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案件意义
该案揭示基层税务人员履职失察对财政秩序的危害,警示权力监督必须贯穿审批流程各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