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卫健委处级干部杨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某市某医院发生药品管理重大事故,导致3名患者因使用过期药品死亡。杨某作为该医院药事管理处处长,长期未履行药品采购资质审查职责,放任不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入闱,且收受供应商贿赂共计8万元。其通过篡改药品验收记录、伪造合格证明等方式,使价值15万元的劣质药品混入正规药品采购流程。2022年6月,群众举报该医院药品安全问题,市纪委监委介入调查发现杨某存在严重监管失职行为。杨某在初审阶段退缴赃款5万元,但未主动交代全部犯罪事实。案件造成医疗事故赔偿金20万元,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医院被迫停业整顿,多名医护人员被追责。杨某作为事业单位处级干部,其失职行为直接导致公共安全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审理过程
2022年7月检察机关对杨某立案侦查,同年12月移送审查起诉,2023年1月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本案,围绕药品采购流程、监管职责履行等关键证据展开举证质证。
判决结果
杨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人民币10万元。法院认定其行为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且未退缴全部赃款,依法从重处罚。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医疗系统管理人员须严守药品安全监管职责,玩忽职守可能引发严重公共安全风险,应依法追究失职行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