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教育集团原处长郑某重大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某省教育集团下属校舍建设公司发生燃气管道泄漏事故,郑某作为分管安全生产的处级干部,未按规程组织应急排查,导致险情升级造成3名学生死亡。其利用职权篡改安全检查记录,隐瞒重大隐患,致使公司违规审批施工方案。事故后郑某伪造事故报告,将300万元应急专项资金转入个人控制的关联企业账户,用于偿还赌债及购置房产。2022年8月,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实名举报其失职行为,经省监委调查发现其长期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郑某在初审阶段退缴赃款120万元,但在再审程序中仍拒不承认主要责任,导致案件反复审理。该事故直接造成财政损失300万元,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
审理过程
案件经初审判决郑某玩忽职守罪有期徒刑三年,检察机关抗诉认为证据链存在重大瑕疵。再审程序中,法院采纳新发现的施工日志及证人证言,重新认定郑某的失职行为与事故后果的直接关联性。
判决结果
法院再审判决郑某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追缴违法所得280万元,责令其所在单位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玩忽职守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警示国企管理人员须严守安全职责,完善应急管理制度,强化监督问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