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主任陈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陈某自2015年起担任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负责全市招投标监管工作。在2020年至2021年间,其对多个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文件审查流于形式,故意忽略投标人资质造假、围标串标等明显违规情形,导致三家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中标。其中2020年某市政工程招投标中,陈某收受投标人所送购物卡共计3000元,未履行监管职责致使项目多支付费用12万元。2021年某国企物资采购项目中,其默许关联企业通过虚假报价手段中标,造成国有资产直接损失8万元。2022年审计部门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异常数据,启动问责程序。陈某在调查初期仅退还部分赃款,后在检察机关介入后主动交代全部问题,但未退还全部违法所得。其行为造成公共资源浪费及国企财产损失合计20万元,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
审理过程
某市监察委员会依审计线索立案调查,经司法审计认定违法事实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由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
判决结果
陈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涉案违法所得予以追缴,责令其所在国企赔偿损失18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国企监管人员须恪守职责,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将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