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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司法局原副局长孙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4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孙某担任某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其长期擅离职守,未按规定对重点监管对象进行动态管理,导致辖区内3名刑满释放人员脱管失控。2022年6月,某社区矫正对象因未接受管控期间实施电信诈骗,涉案金额达300万元,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案发后,市纪委监委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孙某存在严重失职行为,遂将其涉嫌玩忽职守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孙某在侦查阶段拒不交代主要犯罪事实,仅承认部分工作疏漏,未主动退赃。该案件暴露基层司法行政系统监管漏洞,直接导致国家司法权威受损及社会安全隐患加剧。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市纪委监委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立案侦查、证据调取及庭审审理,法院于2023年7月作出一审判决。

判决结果

孙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其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司法执法岗位人员必须恪守监管职责,玩忽职守导致重大损失将面临严厉刑事制裁。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18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