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省卫健委原副主任刘某玩忽职守案

某省卫健委原副主任刘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2年11月,刘某在担任某省卫健委副主任期间,负责医疗设备采购监管工作。其对下属医疗机构上报的采购项目未履行审核职责,默许三家医疗器械公司通过虚增价格、伪造资质等方式违规中标,导致国家损失医疗采购资金共计18.6万元。案发后,省审计厅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异常数据,经纪检监察机关调查,确认刘某因疏于监管致使国有资产流失。刘某在初审阶段退缴赃款5万元,其余13.6万元用于个人投资及挥霍,案件由其他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该行为造成医疗设备采购成本虚高,加重患者负担,引发群众对医疗系统廉洁性的质疑。

审理过程

一审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刘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期间检察机关补充证据,法院结合刘某退赃及悔罪表现,最终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刘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违法所得18.6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警示医疗医药领域监管人员须恪尽职守,防止因失职导致公共资源浪费和民生损害。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0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