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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司法执法系统原省部级干部杜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19年至2022年期间,杜某在担任某省司法厅副厅长期间,负责监管司法拍卖工作。其明知某企业通过伪造评估报告、虚增资产价值方式,在司法拍卖中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成交,导致国有资产流失300余万元。杜某未履行监管职责,故意放任该违规行为,涉案资金被用于个人奢侈消费及投资。2023年,某省纪委监委在查办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时发现杜某存在重大履职失职问题,依法立案调查。杜某在审查起诉阶段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但仅退缴赃款120万元,剩余280万元赃款藏匿于境外账户。该案件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经审理查明,杜某在任职期间多次违规干预司法拍卖程序,对明显异常的拍卖交易未开展专项核查,致使非法利益输送持续发生。其玩忽职守行为直接导致某国企破产清算,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逾300万元。案件暴露出司法执法领域监管机制的重大漏洞,相关责任人员未依法履职的失职行为对公共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

审理过程

该案经某市人民检察院一审公诉,被告人杜某提出上诉后,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二审审理,最终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杜某因玩忽职守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玩忽职守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二审程序规定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司法执法系统领导干部必须严守监管职责,防止因失职渎职导致国家利益重大损失。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0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