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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行政审批局原局长刘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4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刘某担任某省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利用职务便利对多个重点工程项目审批文件进行违规签批。其通过长期擅离职守、伪造审批流程等方式,导致3个不符合资质的企业获得行政许可,造成财政资金损失逾1500万元。案发后群众举报反映其长期失职问题,省纪委监委介入调查发现刘某在2021年7月曾因重大失误被通报,仍多次违规审批。刘某在案发前已将部分违法所得用于购置房产,其余赃款通过亲属账户转移至境外。案件造成某市重点产业园区项目停滞,直接经济损失达2000余万元,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审理过程

2023年1月省纪委监委立案调查,3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5月法院一审公开审理,庭审中刘某对失职行为供认不讳。

判决结果

刘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违法所得全部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玩忽职守罪;《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行政审批领域领导干部必须严守职责边界,杜绝形式主义作风,防止因失职渎职损害公共利益。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