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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税务局原副局长郑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至2022年10月期间,郑某在担任某省税务局副局长分管应急事务时,对重大税收风险事件负有监管责任。其在处理某企业涉税突发事件中,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导致300万元以上税款流失。郑某通过伪造审批文件、篡改数据等方式掩盖失职行为,将部分赃款用于个人奢侈消费及投资。2023年3月,某市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该线索并移送检察机关。郑某在初审阶段拒不配合调查,后在证据面前承认错误并退还部分赃款。其失职行为造成国家税收重大损失,引发纳税人信任危机,破坏税务系统公信力。案件涉及2021年某税收专项检查中暴露的管理漏洞,暴露出厅级干部在应急处置中的责任缺失问题。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市监委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原审因证据不足作出无罪判决,后因新证据出现启动再审程序,经补充侦查后法院依法审理。

判决结果

郑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涉案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案件意义

警示税务系统公务员须严守应急处置职责,强化对重大税收风险的监管意识。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