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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医疗系统于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某省卫健委下属基层医疗机构负责人于某在负责医疗器械采购工作中,长期擅离职守未履行监管职责。其利用职务便利,对多家未达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放任不管,导致价值32万元的不合格医疗设备被违规采购,造成患者使用后出现感染风险。案件系纪委监委在开展医疗领域专项整治中发现线索,通过调取采购档案、走访医疗机构及患者家属,查明于某在2019年至2022年期间累计失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48万元。于某在案发后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事件引发某县医院3起医疗事故,导致2名患者重伤,严重损害公共卫生安全。

审理过程

纪委监委依规立案调查,经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法院一审依法公开审理,认定于某玩忽职守行为构成犯罪。

判决结果

于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其所在单位被责令整改并追缴违法所得。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警示基层医疗监管人员必须恪尽职守,杜绝因擅离职守损害公共健康安全。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18返回案例库 →